银河集团9873.cσm本科生全面发展成绩计算办法(试行)

日期:2024-05-20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提升科研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师大校字〔202171号 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印发重点领域评价项目成果业绩分类及绩点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963号 银河集团9873.cσm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银河集团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科生以“银河集团9873.cσm”为第一署名单位代表本学院在学生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科生科研创新成果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学术竞赛、科研活动等,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审核认可。

第二章  认定范围

第四条  本科生在学生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第三章  计算标准

第五条  大学生竞赛

1.学生竞赛获奖分类

学生竞赛获奖是指学生在各类综合性和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包括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以及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有关学会(协会)和国际学术组织等组织举办的各类学生竞赛。文学艺术体育类相关竞赛参考《银河集团9873.cσm文学艺术体育类实践成果等级认定办法(试行) 》对应相关等级及加分。

2.学生竞赛获奖等级认定

A 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A1:一等级奖励; A2:二等级奖励; A3:三等级奖励。

B 级: 除 A 级竞赛之外的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有关竞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A 级竞赛的全省决赛。

B1:一等级奖励; B2:二等级奖励; B3:三等级奖励。

C 级:除 AB 级竞赛外, 由国家各部委等政府部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学会(协会) 组织举办的全国学生学科竞赛; 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B 级竞赛的全省决赛。

C1:一等级奖励; C2:二等级奖励; C3:三等级奖励。

另外,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和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项) 等级认定

C1:国家级奖励; C2:省级奖励;C3:校级奖励

D 级: 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生竞赛;(C类竞赛以外的其他省级以上竞赛A B 级竞赛的全校决赛。

D1:一等级奖励; D2:二等级奖励。

以上等级奖励按照不同竞赛最高奖励等级依次降低的顺序进行认定。

3.学生竞赛获奖加分

A1:一等级奖励100A2:二等级奖励60 A3:三等级奖励50

B1:一等级奖励50 B2:二等级奖励20 B3:三等级奖励13分。

C1:一等级奖励13分; C2:二等级奖励5分; C3:三等级奖励2分。

D1:一等级奖励3分; D2:二等级奖励1分。

4)学生竞赛获奖团队成员排序比重规定

获奖团队成员按照不同比例计算分数,团队成员超过5人的,前5位计算分数,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 25% 15% 10%10%计算;团队成员4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30%20%10%计算; 团队成员3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50%30%20%计算;团队成员2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60%40%计算;银河集团9873.cσm作为第二署名单位, 按照规定分数的50%计算,第三署名单位及以下按照规定分数的25%计算。

第六条  科研成果

1. 科研成果等级认定

科研成果符合学校的规定,第一署名单位须是银河集团9873.cσm,论文要求是已发表的论文,研究内容应与本专业相关,注明是银河集团9873.cσm。具体分类等级按照《山东师大校字〔202167号 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印发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东师大校字〔202169号 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东师大校字〔202170号 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印发教学研究类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个文件执行。

2. 科研成果等级加分

1)自然科学类论文

AI级:1000分;AII级:200分;B级:50分;C级:30分;D级:15分;E级:10分;F级:4分;G级(正式学术刊物):1分。

2)社会科学类论文

A级:1000分;B级:50分;C级:30分;D级:15分;E级:10分;F级:4分;G级(正式学术刊物):1分。

3)其他类型科研成果

包括:研究成果中的著作类成果和应用类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此类型成果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绩点对应相应的级别,参照论文成果的等级及加分。

4)科研成果团队成员排序比重规定

科研成果团队成员按照不同比例计算分数,团队成员超过5人的,前5位计算分数,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 25% 15% 10%10%计算;团队成员4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30%20%10%计算; 团队成员3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50%30%20%计算;团队成员2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60%40%计算;科研成果只承认银河集团9873.cσm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需要挂名到银河集团9873.cσm。

第七条  志愿服务

省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2分;校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分。创办实体公司企业等其他情况,根据相关文件学院讨论确定。学生干部纳入志愿服体系,任职须满一年。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1.

第八条  其他

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加分。

第四章  记分规则及说明

第九条  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记分。若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按照获奖者、作者顺序记分。同一成果获奖只计算最高获奖,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照最高值记分,不重复记分;多项创新成果奖励分值可以累加。学生在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同类别项目加分累积计算,全面发展成绩最高上限为15分(折合后的综合得分)。

第十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全面发展成绩计算体系。

第五章  认定程序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生在推免工作前对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进行申报,填写《银河集团9873.cσm本科生全面发展成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创新成绩申请表由学生相关指导教师(没有指导教师的,由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报学院审核,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2天。

第十二条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无异议后,记为科研创新成绩。

第十三条  如对申报的全面发展成绩认定产生争议,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认定。

第十四条  学生本人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的推免研究生工作,若当年学校推免文件增加新的规定,学院及时给予补充完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银河集团9873.cσm

                                             2023.08

 

 

附件1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所占权重分别为学业成绩85%,全面发展成绩15%

1.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加权成绩计算(成绩按照首次成绩计算,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2.全面发展成绩包括本科生在学生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加分。详细见《银河集团9873.cσm“推免生” 综合成绩计算表》。

 

银河集团9873.cσm“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表

 

类别

计分项目

计分明细

学业成绩

学业

成绩

 

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加权成绩计算(成绩按照首次成绩计算,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全面发展成绩

1

学生

竞赛

A1:一等级奖励100分; A2:二等级奖励60分; A3:三等级奖励50分。

B1:一等级奖励50分; B2:二等级奖励20分; B3:三等级奖励13分。

C1:一等级奖励13分; C2:二等级奖励5分; C3:三等级奖励2分。

D1:一等级奖励3分; D2:二等级奖励1分。

2

科研成果

1)自然科学类论文

AI级:1000分;AII级:200分;B级:50分;C级:30分;D级:15分;E级:10分;F级:4分;G级(正式学术刊物):1分。

2)社会科学类论文

A级:1000分;B级:50分;C级:30分;D级:15分;E级:10分;F级:4分;G级(正式学术刊物):1分。

3)其他类型科研成果

包括:研究成果中的著作类成果和应用类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此类型成果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绩点对应相应的级别,参照论文成果的等级及加分。

3

志愿服务

1.  省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2分;校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分。创办实体公司企业等其他情况,根据相关文件学院讨论确定。

2.学生干部: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4分;校院学生会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加3分,各级委员加1分。要求任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项目只取最高分值项,按年度统计。

4

其他

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加分。

备注:所有成果团队成员按照不同比例计算分数,团队成员超过5人的,前5位计算分数,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 25% 15% 10%10%计算;团队成员4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40%30%20%10%计算; 团队成员3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50%30%20%计算;团队成员2人的,分别按照规定分数的60%40%计算;学生竞赛成果银河集团9873.cσm作为第二署名单位, 按照规定分数的50%计算,第三署名单位及以下按照规定分数的2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