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

日期:2018-03-15 编辑:


关于落实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的通知


1、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印发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2、处级以上干部离济必须填写《(领导)请假审批备案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签字。

3、处级以上干部以外所有教职员工离济必须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须经学院党委书记批准签字。

4、凡因故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科研、学术、管理、学习等相关活动的、需向相关活动组织者请假。

5、不能参加学校层面安排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者,需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

6、凡请假1天以上(尤其是离开市区含1天)者,必须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

7、教师调停课请假,遵照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执行。

8、本规定自2018年3月16日始正式执行。


银河集团9873.cσm办公室


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