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相关要求

日期:2015-07-07 编辑:


 

 

各学院:

经研究,自本学期开始学生成绩录入方式由原来的手工计算总成绩改为自动计算总成绩,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陆成绩录入系统界面

1、登录教务处主页,依次点击成绩录入登录成绩网上录入系统。

2、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提供),点击登录。

二、设定成绩录入系数、选择正确的录入方式

1、点击左侧栏内的“成绩系数录入”,分别设置“平时成绩系数”、“期中成绩系数”、“期末成绩系数”,三项系数相加之和为1,点击“提交”。平时成绩系数×平时考试成绩+期中成绩系数×期中考试成绩+期末成绩系数×期末考试成绩=总成绩(百分制)。

2、选择录入课程名称,按“录入分数成绩”(百分制)、“录入非分数成绩”在不同的窗口下进行。

1)录入分数成绩(百分制):点击“录入分数成绩”,分别在“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的相应栏内直接录入阿拉伯数字(都是百分制),点击“暂存”后自动生成“总成绩”。

2)录入非分数成绩:点击“录入非分数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点击一下,出现“”即可。

3)对于只有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其平时成绩、期中成绩不能为空,应录入为“0”成绩;否则,提交后将会出现总成绩为“0”的错误。

三、暂存检查

1、成绩“暂存”是成绩录入的必须环节,教师录入成绩后一定要运行成绩“暂存”功能,进行成绩检查。

2、教师成绩录入完毕,确定录入无误后,运行成绩“提交”功能,成绩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教务处 

                                                                    20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