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4 编辑:


各学位申请人:

经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和学校审核,现将2020年下半年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者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请申请人认真核对,如有异议或者信息不准确的请于10月15日前联系相关学院(部)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学位授予细则、《银河集团9873.cσm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评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本次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匿名评审

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下半年所有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匿名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1110前完成。

二、论文提交事宜

用于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或纸质版)均需要包含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必须部分,且做匿名处理,其封皮和论文内容不能显示论文作者、导师等相关信息。电子版论文必须是1个pdf文档(小于20M)。

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pdf”(示例:“2013021255.pdf”)。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外审学位论文者或提交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者,其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一)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

1.提交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24时;

2.提交网址:请将做好匿名处理的学位论文上传至外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445)。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密码。上传流程见登陆页面右上角的“学生操作手册”,登录不成功的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核对提交至学校的学号是否准确。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相关评审:

1.全日制教育硕士(各学科教学方向)论文评审为“双标评审”,即聘请专家对学位论文评审的同时,还需要聘请一位专家对其教学录像进行单独评审。相关研究生需将教学录像网盘下载地址(具体要求同艺术硕士)打印在教学录像文字说明(一般不超过2000字)之前,同时提交一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附件4)给所在单位,供单位聘请专家使用。已经由学校负责评审2篇论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需要学院另外聘请一位专家对其教学录像进行单独评审,并反馈“基本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

2.根据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法律硕士学位论文3篇评审意见中,应由学院聘请一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进行双盲匿名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三、评阅意见

学校统一组织匿名外审的“评阅意见书”电子版返回后转所在培养单位,供打印并在右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存档;各单位组织匿名外审的“评阅意见书”在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存档,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打印时超过一页的须双面打印。

通过评审的(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评审和各单位组织的评审)方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或评阅意见没有返回的,不能组织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四、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者名单

2.学校统一组织匿名评审名单

3.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

4.全日制教育硕士基本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

学位办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