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山师同学答辩通知
一、答辩前事宜
1. 学费:学费未交齐同学请尽快联系财务按指定方式缴纳学费! 不交学费者,学校规定不让参加答辩!
2. 论文打印费: 将修改好的电子版答辩论文于11月27日上午九点前发至邮箱sdnumpa@yeah.net.中心负责统一打印,打印费用自付。(答辩完毕后去实验楼一楼找王福群老师交纳)
论文命名:学号-姓名 论文格式:按正规格式(同外审格式一样,但需带上姓名学号导师)。
3.在职公共管理硕士(单证)来校参加论文答辩时,须持照片采集券到山师北门斜对过“晓雪彩扩· 图文”采集照片(联系电话13406940783,采集券从学院领取,照片需为蓝色背景)。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信息,务必按要求进行采集。 照片背面写上名字交到MPA中心。
4.答辩同学提交材料:
1)全日制同学(双证)需到MPA中心516办公室(答辩当日)提交的材料:1、《毕业审批表》一式三份打印。2、《授予学位审批书》(不需装订)封皮单独打印,内容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里面的需要本人及导师写的内容都要填写完整,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空着,不用填写!3、《独创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打印3份并签字。4、《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两份外审意见中有一个是C的,就需要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
2)在职同学(单证)需提交的材料(答辩当日):1、《独创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不需装订)打印3份并签字。2、《授予学位审批书》(不需装订)封皮单独打印,内容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里面的需要本人及导师写的内容都要填写完整,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空着,不用填写!3、 《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两份外审意见中有一个是C的,就需要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
2)需提交《论文题目变更情况登记表》的同学将表格在答辩当日交至MPA中心516办公室 ,此表格一式两份,必须带有本人及导师签字。
注意:
《毕业审批表》《毕业审批书》上需粘贴的照片必须是新华社采集的蓝色底片的照片
《毕业审批表》(一式三份)中“学院(部、中心)”填写为银河集团9873.cσm;姓名、领域方向、学号、入学年月、第一、第二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起止时间、答辩时间不得空白,在读期间主要研究成果若无则填“无”。
《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不需装订)中封面内容填写完整,;第1页内容填写完整;第2页第一导师评语及签字不得空白,第二导师评语不需填写;第3页中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当天答辩后回办公室516自行填写。答辩时间按照后期通知中分组情况里面内容填写,其他内容空白);本表格双面打印且不可改变表格样式,不可附加页码。
以上所需表格可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附件10中下载,双证同学需从附件10“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文件夹中下载,单证同学需从附件10“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文件夹中下载。
链接:
二、答辩期间事宜
1. 答辩进行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保持静音。
2.答辩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有现场照片(答辩时个人的照片),答辩完毕要与答辩委员合影,共计两张照片(同学互相帮忙拍摄,答辩后立即冲洗贴到授予学位审批书最后一页,冲洗两份)。
3.答辩基本流程。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要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即席回答---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决议(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由答辩主席决定)。
三、答辩结束后事宜
1、如有必要,根据答辩委员及导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题目若有变化,须填写《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2、答辩通过同学(无论论文是否有修改),还需要将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交MPA中心,提交方法将在答辩后通过MPA中心网站发布,请关注网站通知。
3、各研究生务必在答辩结束后于12月10日前完成学位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交MPA教育中心。具体操作如下:各类研究生的学位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http://www.yjs.sdnu.edu.cn/pyxx/login.aspx)——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进行提交。具体操作细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学生管理系统”中论文题目与最终提交的论文题目不一致的,必须找李吉娜老师进行修改,确保高度一致。学位论文的关键词,限填3-5个,并且关键词之间必须用全角逗号隔开,不可以用其他标点进行分隔。
各研究生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系统中必须有本人照片方可打印,否则无效)交所在培养单位。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相关表格、论文需导师、学生签字之处均不得空缺。
2. MPA中心不负责与导师联系签字。
3. 通知中所要求时间均为最终截止时间,因错过时间而影响毕业的后果自负。
4.12月2日上午8:30分正式答辩,请准时到场。关于答辩地点,分组情况提前一周发布。
5.以上材料最迟务必于答辩当天交齐,过期不候。因为材料提交耽误答辩工作,影响学位授予的,后果自负。
答辩结束后仍有许多需要学生本人进行的工作,届时请及时关注各个通知。
附件3:学位信息填报、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