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答辩通知
参加上半年答辩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现将答辩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参考“银河集团9873.cσm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附件1),以便熟悉和理顺学位授予工作程序。本学期的学位授予工作请严格遵照日程安排表(附件2)开展。有关学位授予的各类文件要求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见“学位工作——学位文件”栏目。
二、培养登记表
1. 填写《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登记表》(附件3)并务必于4月3日前将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装订)交MPA中心(邮寄也可,地址为银河集团9873.cσmMPA教育中心逸夫楼516室(文化东路88号),收件人徐嘉瑾或祁勇,电话0531-86180579。选择快递公司时请确认快递公司可以送达至办公室,不能送达至办公室的快件中心不予接收,邮寄时请选择送达短信服务,并务必保留邮寄凭证。
2. 培养登记表中“银河集团9873.cσmMPA个人培养计划表”需3月24日后登录学生服务系统培养管理栏目下打印,与“银河集团9873.cσmMPA基本情况表”打印在同一张。培养计划表不能打印的同学,需要重新提交培养计划,步骤:新生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培养管理栏目下的学生学期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并选择第一学期----提交。培养计划表中导师签字不得空缺。
3. 培养登记表中答辩申请表系统内由学生个人打印。打印答辩申请表顺序为,首先进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有关要求见本通知第五条),通过检测后经导师同意,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中心审核通过之后,由学生在系统内打印。最迟交至MPA中心时间为4月9日上午9点。答辩申请表中导师签字不得空缺。
4. “银河集团9873.cσm全日制MPA成绩单(存档)”由中心负责打印。
5. “银河集团9873.cσm全日制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中,论证时间据实填写,可在系统查询。
6. 培养登记表填写日期为入学年份的9月上旬任意一天。
7. 所有栏目不得空缺,没有相应信息的填“无”,如之前授予的学位等。
三、实践活动手册
1. 3月19日前务必将MPA社会实践手册(附件4)邮寄至MPA中心,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面装订(实践活动报告的格式和要求部分不需要打印),邮寄要求同上。表中 “导师二”是指校外导师(也叫做实践导师),可以在附件5中查询各自实践导师姓名,解压密码为祁勇手机号码。 附照片处可以粘贴照片、也可以打印电子照片。
2. 校外导师的职务、行政级别等信息可以暂空;第7页实践活动综合考核一页暂空;第四页实践小节可以根据3个月的时间周期中每一个月为单位进行小节,不得空白。
3. 实践手册第3页“实践单位评价”一栏中单位盖章签字处不得空缺。本人签字、时间不得空缺。第7页内容不需要填写。
四、培养登记表电子版务必于4月3日前发至sdnumpa@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命名并注明单双证,附件中培养登记表以“学号-姓名”命名;实践手册电子版4月3日前发至sdnumpa@yeah.net,邮件主题以姓名命名并注明单双证,附件以“姓名-学号”命名。
以上两种表格内容可打印、可手写,但不得改变原有格式。
之前提交过两种材料的同学,本次需要重新提交。
MPA中心将以第一封邮件为准进行保存,请认真检查核对材料内容不要多次发送邮件。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 论文应首先征得导师许可定稿之后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答辩同学务必于3月27日前将定稿论文打印版交至MPA中心,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研究生要在装订论文的封皮上写上“本人承诺:该论文与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责任自负”,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在承诺下方签字,并落款年月日。缺少签字不予接收,MPA中心不负责代替学生找导师签字。
2. 电子版论文务必以word文档的形式于3月28日早8时前发至sdnumpa@126.com。邮件主题以学生姓名命名并注明单证或双证。 附件中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公管_学号_作者”.
3. MPA中心将在3月28日进行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超过30%(含)的论文可以进行修改,并最迟在4月10进行第二次检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的论文,或第一次检测超过60%(含),或第二次检测仍超过30%(含)视为不合格,答辩申请将被拒绝不得参加本次答辩。
4. 注意:4月11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关闭,因此越是临近截止日期,系统越繁忙,登陆不上检测系统的风险越大,请同学们要计划出一定的时间提前量。
六、其它
1. 《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论文务必3月14日前交至中心
2. 务必认真阅读研究生院3月5日《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同时下载所有附件,今后中心的通知中不在提供所需表格
3. 通知中三个email地址不同,务必确认相应的材料发送至正确邮箱
4. 打印材料均使用A4纸
5. 本通知中所有规定时间均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责任自负
6. 务必密切关注MPA中心网站,以免错过有关通知
7. 如有疑问请致电0531-86180579 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
8. 由于网站故障, 所有有关附件均在QQ群共享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