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使学历证书网上信息更加完整,教育部委托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工作人员于2018年10月29日来学校为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采集图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拟于2019年6月份、12月份毕业的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含拟提前毕业的2017级学硕)。
2019年没有毕业计划的应届及之前博士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此次采集;往年参加过图像采集后,当年未毕业的在校研究生不需再次采集。
为方便留学生研究生毕业相关材料使用照片,可安排其参加统一采集。
二、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8年10月29日。具体院系、分组情况见附件。
地点:千佛山校区(大礼堂)、长清湖校区(C101)。
三、图像采集费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每人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人民币15元,采集现场收取,根据实际人数以学院为单位缴纳。
四、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图像采集,切勿缺席。请各单位委派一名学生干部按照时间表的安排统一带领学生提前一刻钟到达指定拍照地点,组织本学院学生按学号顺序进行拍照,并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图像采集费用上交。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负责的学生干部联系方式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由于此次图像采集后所得到的照片是用于教育部学信网上电子学历信息、粘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用,因此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着装及仪表等。具体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衣服(因为国家规定为蓝色背景,勿穿蓝色衣服),发型规整。
3.各单位照相详细名单见附件。部分需要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未在名单中列出(2015级之前博士生、拟于2019年提前毕业的学硕等),请于当日上午11:30-12:00到千佛山校区(大礼堂)或长清湖校区(C101)进行图像采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拍摄的同学,务必于2019年3月份前在新华社山东分社 (济南市玉函路7号)进行补拍;在外省学习的同学,可与当地新华图片社联系采集照片事宜。拍摄后请将电子版(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及纸质版取回后交所在学院(或由新华社邮寄至所在学院)。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转交培养办、纸质版由学院留存。
新华社山东分社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附件10月29日图像采集分组情况表及预计毕业生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