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1 编辑:


各研究学位申请人: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学校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一)关于评阅意见的说明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处理办法请参照《银河集团9873.cσm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评阅管理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20]16号)执行。评阅意见不符合答辩要求或尚未返回的,不得组织答辩。

在导师指导下,请广大研究生认真参考学校或学院、学科组织的论文评阅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答辩后,要结合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继续对学位论文进行“深加工”、“细加工”,真正做到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二、答辩时间及方式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暂定,如因疫情有变化改变答辩方式另行通知)。答辩时间:2021年下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会定于2021年11月27日上午08:30进行。

三、答辩过程的具体要求

(一)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学位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20日17:00前将根据外审意见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交至MPA中心sdnumpa@yeah.net。邮件主题命名为“答辩论文+姓名”例如:答辩论文+王xx,附件中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学号_作者”。

2.没有参加学校统一采集毕业照片的研究生,需将本人在新华社采集照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答辩当天上交MPA中心,已参加学校统一采集无需上交。


3.《独创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一式四份,本人及导师签字完毕后答辩当天(2021年11月27日)交至MPA教育中心逸夫楼500办公室(签字完整后本人留存一份以备答辩结束后上交电子版学位论文使用)。

4. 2018级非全日制同学提交《毕业审批表》(见答辩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5.《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不需装订),可在群文件答辩附件中找到,单双证同学的学位审批书略有区别,需分别下载相应表格。《授予学位审批书》中封面内容填写完整;第1页内容填写完整;第2页第一导师评语及签字日期不得空白,第二导师评语不需填写(没有填写第二导师的同学,此处可空缺);表中关于答辩委员会的信息可以在答辩现场的张贴材料中获取;第五页授予学位名称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表格其他内容不需要填写。本表格双面打印且不可改变表格样式,不可附加页码。

6.各研究生要严格按照《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的意见》(山东师大研字[2016]28号),加强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答辩人员必须使用PPT进行答辩。答辩工作具有严肃性、仪式感,请所有参加答辩会人员着正装出席,并注重答辩礼仪。

(二)答辩期间事宜

1、8:30之前必须到教室拷贝完答辩PPT。
2、授予学位审批书交本教室答辩记录人,其余资料在逸夫楼500交。
3、在教室按顺序就座(分组顺序见门口张贴),方便收取资料,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4、答辩完毕听取决议后再离开,并且及时联系导师修改论文。
5、授予学位审批书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照答辩教室门口门贴填写(或者以实际到场专家填写)
6、答辩拍照2张(一张与PPT合影、一张与答辩专家合影)洗照片一式两份,贴授予学位审批书上,答辩结束后至MPA中心逸夫楼5楼大厅贴。
7、答辩进行期间不得随意进出答辩会场,答辩按照顺序进行,未到本人发言请务必保持安静。
8、申请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有现场照片(本人答辩过程中与PPT合影),答辩完毕要与答辩委员合影,两张高清照片答辩结束后冲洗后粘贴至“授予学位审批书”存档。
9、答辩基本流程。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要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即席回答---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决议(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由答辩主席决定)。


(三)答辩结束后事宜

1.答辩后,要结合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继续对学位论文进行“深加工”、“细加工”,真正做到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论文题目若有变化,须填写《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联系答辩秘书将答辩现场照片粘贴在《授予学位审批书》上。

3.答辩结束后,申请人要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要在12月5日前将授权页签好字的学位论文(硕士2本)及完全对应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规则见附件11)交至MPA中心。提交方法将另行通知,学校将视工作情况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问题。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签字(答辩当天留存的独创声明扫描,拍照不合格),论文目录、摘要等各部分要齐全(各申请人务必逐个检查电子版,确保各部分齐全无缺),否则视为不合格上交论文,责任自负。

4. 在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请务必在11月30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完成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系统中必须有本人毕业照片方可打印,否则无效),签字后12月2日前交MPA教育中心。(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6。)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逸夫楼500,李老师,15688831598 .顺丰快递邮寄。务必12月1日寄出。

提交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中“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进行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6)。

(2)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论文题目、关键词等要与最终提交的论文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必须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修改。学位论文的关键词,限填3-5个,并且关键词之间必须用全角逗号隔开,不可以用其他标点进行分隔。凡是获得前置学位的(硕士生的前置学位为学士学位,博士生的为硕士学位),前置学位年月不可空缺,填写格式为“YYYYMM”,例如“201406”。攻读硕士学位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方可不填。打印后签字之前,务必再次核对前置学位年月格式,有误的请在系统内更改后重新打印签字,此项不可手动涂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相关表格、论文需导师、学生签字之处均不得空缺。

2. 请主动积极与导师联系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3.凡不按期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无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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