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答辩通知(三)

日期:2019-04-18 编辑:


参加答辩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部署,MPA论文答辩定于5月26日上午8点在千佛山校区举行,现将答辩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事宜

1.论文打印费:答辩同学到实验楼一楼大厅东侧打印室交论文打印费,将交费收据交至MPA中心后方可参加答辩。

2. 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来校参加论文答辩前或当天来MPA办公室领取照片采集券,到山师北门斜对过“晓雪彩扩·图文”采集照片(联系电话13406940783,采集券从MPA中心办公室领取,照片需为蓝色背景)。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信息,务必按要求进行采集。

3.将签字完毕的《独创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一式四份交至MPA中心。

4. 全日制同学需到MPA中心516办公室提交《毕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5.《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不需装订),26日8点前交给答辩秘书,单双证同学的学位审批书略有区别,需分别下载相应表格(附件2、3)。《授予学位审批书》中封面内容填写完整,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第1页内容填写完整;第2页第一导师评语及签字日期不得空白,第二导师评语不需填写;表中关于答辩委员会的信息可以在答辩现场的张贴材料中获取;第五页授予学位名称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表格其他内容不需要填写。本表格双面打印且不可改变表格样式,不可附加页码。

二、答辩期间事宜

1. 答辩进行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保持静音。

2. 答辩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有现场照片,答辩完毕要与答辩委员合影,共计两张照片。

3.答辩基本流程。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要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即席回答---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决议(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由答辩主席决定)。

三、答辩结束后事宜

1、联系答辩秘书将答辩现场照片粘贴在《授予学位审批书》上。

2、如有必要,根据答辩委员及导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题目若有变化,须填写《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

3、答辩通过同学(无论论文是否有修改),还需要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交MPA中心,提交方法将另行通知。

4、各研究生务必在答辩结束后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5、6。务必于6月5日前完成学位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交MPA教育中心。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相关表格、论文需导师、学生签字之处均不得空缺。

2. MPA中心不负责与导师联系签字。

3. 银河集团9873.cσm现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2点30分上班。

附件1.毕业审批表

附件2.单证授予学位审批书

附件3.双证授予学位审批书

附件4.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附件5.学位信息上报注意事项

附件6.学位数据代码